賜扈蹕王大臣及浙省大小吏食(乾隆甲辰) 清 · 弘歷
五言律詩
庚子斯上已,清明此甲辰。
需云宜飲食,勝地會(huì)臣鄰。
小雨亦為澤(是日小雨即晴),輕煙那論新(清明禁煙傳燭之事后世久不行)。
遙心綣北省,渥澍可沾春。
⑴ 庚子前巡于三月三日駐蹕安瀾園行宮賜食茲以三月十五日清明節(jié)駐此宴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