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人所歸爲鬼。以曡韻爲訓。釋言曰。鬼之爲言歸也。郭注引尸子。古者謂死人爲歸人。左傳。子產(chǎn)曰。鬼有所歸。乃不爲厲。禮運曰。?氣歸於天。形魄歸於地。從兒、?象鬼頭。自兒而歸於鬼也。從厶。二字今補。厶讀如私。鬼陰氣賊害、故從厶。陰當作侌。此說從厶之意也。神陽鬼陰。陽公陰私。居偉切。十五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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